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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社論]避重就輕,草率無能--房改盟對行政院住宅政策與不動產稅改方案之批判(電子報第8期)


 行政院長江宜樺在9月24日提出,預計至民國112年將提供超過10萬戶「廣義」社會住宅。未來10年內要讓全國社會住宅從目前6,800戶提高5倍至3.4萬戶,全國住宅租金補貼也將從目前補助2.5萬戶倍增到6.5萬戶,身障法補貼也會增加到1.5萬戶。
    行政院官員表示:「社會住宅只有雙北市及台中市表示有需求,其他各縣市都表示只需租金補貼政策即足夠,不需新建社會住宅。」若社會住宅要達5%,以雙北市計也要10萬戶,以每戶造價300萬計,10萬戶需籌措3,000億元住宅基金,內政部高層表示:「現有政府財政能力做不到,必須以住宅租金補貼作社會住宅重要配套。」江宜樺指出,住宅或不動產的合理化,涉及包含稅制改革等多元措施及方案,住宅興建只是其中一項,因此必須回歸「健全房屋市場方案」進行宏觀討論。
    關於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方面,依據媒體披露之財政部發布內容,將採取自住(一戶)免稅,並另訂排富或持有年數之限制條件。此外,有關農地應否課稅方面,財政部之前曾表示農地暫不考慮納入,後又以「研議中」方式帶過。
    房改盟認為,社會住宅與不動產稅改不僅是房改盟與巢運等諸多民間團體的主要訴求,也獲得社會大多數民眾的支持。然而,目前行政院對於社會住宅與不動產稅改的回應,實屬避重就輕,不但欠缺全盤考量與嶄新思維,且相關部門間亦未充分溝通與整合,顯得十分草率,完全沒有展現出解決問題的能力,房改盟的看法如下:

  • 草率無能的住宅政策

  1. 中央政府主導的全國社會住宅興辦目標還不如一位市長候選人政見:江院長宣稱社會住宅興辦數量增加五倍,以10年3.4萬戶為目標。臺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先生早已提出要興建5萬戶社會住宅,為何江院長的企圖心還不如柯醫師?
  2. 沒有「廣義」的社會住宅,只有真的社會住宅:馬總統簽署頒布實施的住宅法明文規定,社會住宅就是政府直接興建或鼓勵民間興辦的住宅。下屬胡亂發明的扭曲說法,堂堂行政院長怎麼這麼不分青紅皂白就拿來當國家政策。

2014年8月21日 星期四

【房改盟新聞稿】不動產稅改第二次座談會後新聞稿-房改盟對不動產稅改的訴求


【房改盟新聞稿】

不動產稅改第二次座談會後新聞稿






房改盟對不動產稅改的訴求
財政部於8月19日邀集房改盟與其他團體與學者進行不動產稅改第二次座談,財政部張部長於會後記者會表示「房地合一課稅、與所得稅分離課稅、長期持有與自用給予優惠稅率、土增稅減免應同步轉軌」等四項共識,房改盟對此結論表示認同。
房改盟於會中提出,希望張部長能對外宣布「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改革先行,後續將與內政部共同檢討規劃不動產持有稅(地價稅與房屋稅)改革議題與方案。」但張部長認為目前不宜檢討不動產持有稅,僅鎖定利得稅部分進行改革,房改盟對此深感遺憾。
但基於不動產所得稅改革仍具備改善房市租稅嚴重不公問題,且為國內稅制改革之重大突破。房改盟仍願意站在支持財政部稅改立場,督促財政部制訂合理可行的改革方案,並期待社會各界與立法機構重視此項改革的重要性。
房改盟認為,不動產交易所得稅不宜納入綜合所得稅,應採分離課稅。鑒於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17%)與綜合所得稅最高稅率(45%),利得稅之稅率標準應界於兩者之間,不宜過高與過低,並應兼顧換屋民眾的重購退稅、自用、公益出租與長期持有的優惠稅率、短期交易加重稅負,以及農地農舍應納入課徵對象等原則,分別訂定不同之稅率與扣減標準。此外,對於稅制之規劃亦應注意降低中央與地方政府爭稅問題,以及利得稅與土地增值稅相互融合的配套安排,以免造成執行混亂、引發民怨,導致稅改受挫。
此外,房改盟仍要強調,「不動產全面稅改」是調節房價、穩定房市、引導空屋釋出與改善地方財政的共同解答,可同時減輕房市亂象問題與提升房市的正面價值。
因此,房改盟強烈要求行政院江宜樺院長應擔負起推動不動產全面稅改職責,立即要求內政部與縣市政府,依據「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原則,針對各項不動產稅基(公告地價、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等),進行符合專業化與科學化的全面改革。同時應徹底改革不動產稅制的價格評定制度,取消民意代表與業者參與的地價評議委員會制度,以國際通用的估價師與電腦大量估價制度為準,並同步推動不動產持有稅改革議題與方案之檢討,奠定符合先進國家標準的執行基礎。

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房改盟新聞稿】103/6/13房改盟拜會內政部會後新聞稿





房改盟拜會內政部會後新聞稿




缺乏政策原則與目標是政府消極被動與政策零星錯亂主因
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由召集人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彭建文教授,率同臺灣大學華昌宜教授、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林秋瑾教授、德明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程花敬群副教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會林旺根召集人、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林左裕教授、以及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江穎慧助理教授等七人,於6月13日下午4:00,拜會內政部長陳威仁,針對住宅政策、房市管理制度、房地產產業政策、都市更新制度與不動產稅制改革等國內房市改革五大議題進行討論。
房改盟對住宅政策的訴求主要為由政府主導加速興辦社會住宅,以十年完成四十萬戶為目標,並全面停建合宜住宅。聯盟要求陳威仁部長修改先前對各縣市政府興辦合宜住宅表示樂見其成的說法,陳部長表示若縣市政府繼續興辦,將要求承購戶不得對外轉售,必須由政府依原價格買回,再出售給符合資格家戶。關於社會住宅將努力擴大辦理,財政部亦已同意無償撥用國有土地,供各縣市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房改盟認為政府部門對社會住宅政策仍過度被動,未積極規劃正確可行的興辦機制;關於錯誤的合宜住宅政策則礙於政府顏面維護,不能當機立斷全面廢止,實屬不智。
房改盟另提出制定「不動產租賃管理條例」以加速租屋市場的產業化、與健全化,制定「不動產開發業管理條例」與「房地產市場資訊管理條例」以健全市場行為與資訊管理。陳威仁部長對此三項法案均表示認同,亦應盡速研擬相關法案進行立法。房改盟對此表示認同肯定。
關於實價登錄修法部分,房改要求以交易雙方為納稅義務人,並於移轉登記時同步辦理實價登錄。地政司表示,目前研擬內容採買方登錄,亦可委由地政士代為登錄,買賣雙方均須在申報書上簽章確認,以確保資訊正確與責任歸屬,同時納入預售屋應於交易後立即登錄規定。房改盟認為此方式雖較目前制度略有進步,但仍無法解決建商自售無須登錄特權。
在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部分,房改盟提出都更計畫應為都市計畫的下位計畫、強化社區主導都更能力制度、落實公辦都更模式等三大訴求。陳威仁部長表示已編列經費,要求都會區政府在都市計畫體系下,全面進行都市更新計畫,作為後續推動都市更新的依據。對於強化社區自力更新部分較無具體回應,認為社區欠缺專業能力,建商較有能力主導。房改盟進一步向部長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立法至今15年來,台北市依此條例共拆除八千餘間房屋,以台北市目前約30~40萬戶待更新住宅而言,在此進度下須700年方可能全數更新。若都市更新繼續延宕,國家與城市的競爭力將快速消逝。
在不動產稅制改革方面,房改盟要求內政部應全面調整公告地價公告現值評估方式,以市場價格作為不動產稅基之基準,並與財政部共同推動稅制全面改革。內政部對此僅表示認同改革原則,但並無具體回應。
在不動產稅制改革方面,房改盟要求內政部應全調整公告地價公告現值評估方式,以市場價格作為不動產稅基之基準,並與財政部共同推動稅制全面改革。內政部對此僅表示認同改革原則,但並無具體回應。
由於本次拜會討論議題相當多元複雜,房改盟提出應舉辦「全國居住正義會議」,陳部長對此表示認同,並委請林慈玲次長作為與房改盟後續聯繫窗口,對各項議題持續溝通協商。
房改盟認為,缺乏明確與長期的政策原則與目標,可說是政府在各項房市問題反應消極被動與零星錯亂的主因。因此,不論在面對造成社會與經濟衝突不安的居住正義問題、攸關房市健全與改善政府財政的不動產稅制改革務問題、或後續將嚴重衝擊國內城市競爭力的都市更新推動問題上,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仍採取消極微調因應策略,未見任何積極突破的企圖與策略。
台灣的中央與地方財政正處於破產邊緣,房市也處於泡沫破滅邊緣,我們已沒有可以繼續虛耗的本錢與條件,房改盟除繼續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提出進一步政策規劃與制度法案外,亦將擴大與公民團體及媒體合作,以更大壓力促使推動房市改革進程。

【房改盟新聞稿】103/6/12房改盟拜會財政部會後新聞稿




房改盟拜會財政部會後新聞稿







國內不動產稅制長期被區隔為土地與房屋兩大系統,另基於不動產的持有與交易,將土地稅區分為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建築改良物分為房屋稅與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併入所得稅課徵)。房改盟認為當前國內不動產稅制存有下列核心問題:
一、不動產稅之稅基嚴重偏低,造成名目與實質稅率差異甚大,引誘不動產閒置與囤積以等待上漲,造成龐大資源無效率使用(空屋率近兩成),亦使地方政府財政困難問題。
二、刻意將房地分離課稅不合乎現實交易現況,且重土增稅輕地價稅,造成地方政府稅收的不穩定。
三、土地增值稅的定位不清,且公告現值無法反映實際增值多寡,使投機獲利僅需繳納極低稅額,不但引發課稅不公的民怨,亦引誘房市投機炒作,房市的泡沫亦使總體經濟與金融體系陷入嚴重風險危機。。
四、房屋稅名目稅率高於地價稅,不符改良物輕稅的學理。
五、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差異甚大,引發水平不公平。
六、不動產稅制改革著重在奢侈稅、豪宅稅、屯房稅、空屋稅…等短期特定目的稅目,缺乏完整的不動產稅制改革規劃。

房改盟認為國內進行不動產稅制改革應具備的資訊與技術條件已相當成熟,全面進行不動產稅制改革才能建立穩健正常的市場、經濟與社會發展體制,並避免房市長期大幅震盪。
房改盟由召集人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彭建文教授,率同德明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程花敬群教授、政治大學地政系林子欽教授、以及台北大學財政學系劉彩卿教授等四人,於6月12日下午2:30,拜會財政部長張盛和,對不動產稅制改革提出以下八點訴求:
 一、  全面落實不動產稅制改革工程: 暫停囤房稅、空屋稅等零星混亂稅改議題之推動,即刻進行不動產稅制全面改革工作,並以一年為期,檢討與修訂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律。
二、  稅基以實價為原則: 以實際交易價格作為不動產相關稅制的基礎,若無實際成交價格則以政府評定之市場價格為基礎。
三、  房地合併課稅原則: 整併房屋稅與地價稅為不動產稅,房地所有權為相同所有人之房產採合併課稅;非屬相同權利人方得採行房地分離課稅。
四、  自用住宅之持有與移轉採輕稅原則: 但自用認定應具備具體自用事實,並增訂申報不實罰則。
五、  出租住宅輕稅原則: 針對一般民眾承租水準之出租住宅,其不動產持有稅提供優惠予以輕稅,其租金收入按所得稅最低稅率分離課稅。
六、  不動產交易之資本利得按實際獲利課稅原則: 若缺乏明確前次交易金額,或前次交易金額明顯不合理案件,由估價師評估認定。對於極長期未交易案件之前次交易價格,建議以較短年數前之市價認定(例如25年),早期之增值利益歸權利人所有。
七、  不動產交易資本利得稅之稅率應符合國際標準,並採差別稅率: 自用與長期持有不動產之資本利得採優惠稅率,短期交易則加重資本利得稅率,其餘採一般稅率。
八、  地方政府彈性調整原則: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財政需求與政策目標,每年調整各類不動產持有稅之稅基折扣率與稅率。

    在近兩小時的會談中,張盛和部長一開始即表示相當認同房改盟所提八大訴求,但也表示不動產稅制改革應審時度勢,必須有許多主客觀條件配合,否則不易推動成功,所以在推動策略上傾向循序漸進,從小地方、容易做的改革開始做。整體而言,房改盟與財政部主要的認知落差有下列幾點:
一、        房改盟認為不動產稅制改革應有完整的規劃與配套,並希望相關的規劃作業能在一年內完成,但財政部僅提出於明年立法院第一會期,提出以修訂不動產資本利得稅的修法草案,對其餘不動產稅制問題之改革,尚無明確規劃與時程。
二、        房改盟認為不動產持有稅的改革對於健全地方財政與健全房市較為重要,但財政部則傾向先改革不動產移轉稅,因為推動阻力可能較小。
三、        房改盟認為不動產稅制改革必須進行跨部會的協商與合作,才能真正發揮健全房市的功能,但財政部卻傾向以其本身可單獨處理的改革為主。
四、       財政部對於不動產實價課稅雖表認同,但認為稅基的調整權責主要在縣市政府,財政部難以直接介入。房改盟認為若由個別縣市政府執行稅基調升,將造成自用與非自用不分的全面加稅結果。因此,建議財政部應扮演主動角色,並提供實質誘因與技術協助,促使地方政府積極健全本身財政。
五、        房地合併課稅與不動產持有稅採實價課稅,是房改盟的兩大不動產稅改訴求,但財政部認為此兩項調整所涉工程均相當浩大,不建議列為短期推動重點。

    因此,房改盟成員雖感受到財政部推動不動產稅制改革的誠意,但覺得財政部的改革決心與高度並不足,太過於遷就現實與現況,所推動出的改革過於片段與零碎,雖對中央政府財政收入有些許幫助,卻不易發揮健全房市與地方財政的綜效。房改盟將在明天拜會內政部的過程中,針對住宅政策、房地產市場政策、房地產產業政策、不動產稅改、以及都市更新等課題,與內政部長陳威仁交換意見,且房改盟並不排除拜會行政院,以尋求更多跨部會合作的可能性。 

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房改盟新聞稿】回應馬總統就職演說「讓台灣成為青年住得起的台灣」

房市改革行動聯盟新聞稿
回應馬總統就職演說「讓台灣成為青年住得起的台灣」

請總統認清國內需要的住宅政策
馬英九總統就職6周年以「傾聽青年心聲 實現世代正義」為題的演說,談到如何解決青年的居住問題,宣示青年住宅政策,包括提供租金補貼、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市價7成的合宜住宅,並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以各種政策工具減輕青年居住負擔,「讓台灣成為青年住得起的台灣」。
房市改革行動聯盟對馬總統的演說內容,提出以下六點回應:
1、    請馬總統與政府部門應清楚認知,住宅政策應以優先照顧經濟與社會弱勢者為依歸。青年雖屬當前房市亂象中的弱勢之一,但以總統高度宣示住宅政策以協助青年為核心,勢必造成後續住宅政策資源分配偏頗,對亟需政府協助的其他需求者,甚為不公。
2、    馬總統提出的住宅政策項目中,租金補貼為當前國內最主要的施政內容。但近兩年因政府財政問題,租金補貼戶數明顯萎縮,嚴重違背三年前總統宣示「居住正義」政策的意旨。更重要的是,若政府希望大幅增加租金補貼家戶數,亦請政府清楚說明財源安排。我們不希望行政部門為了呼應總統的宣示,導致其他社會福利或住宅資源遭受不當挪用。
3、    馬總統提出興辦只租不賣社會住宅,預計全國10年完成3.4萬戶。房改盟認為,社會住宅實為當前台灣社會最需要也最重要的住宅政策項目。依據民國100年內政部調查統計,國內無自有住宅且符合弱勢條件家戶,反映需要社會住宅的數量接近40萬戶,更遑論總統所提及的青年居住需求。因此,房改盟特別呼籲,若政府有心推動社會住宅,請至少以40萬戶作為十年推動目標。鄰近的韓國近十年來已興辦超過百萬戶以上社會住宅,為其國家經濟與社會穩定,提供良好的基礎。為有效落實社會住宅政策之推動,有關公有土地無償(或低租金)提供、興辦資金長期融通機制、社會住宅營運等配套制度,請內政部盡速規畫制定。住宅法通過已超過兩年,推動社會住宅的配套制度竟牛步不前,此政策怠惰情況極為嚴重。
4、    馬總統提出興辦市價七折的合宜住宅。房改盟嚴肅建議,請政府立即全面停止興辦合宜住宅。合宜住宅為無法源依據,浪費大面積國有住宅用地,得標建商毫無風險賺取數十億暴利,對購屋人樂透式過度補貼的嚴重錯誤政策。在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未達基本數量前(例如占住宅存量3%,約27萬戶),台灣沒有興建出售式合宜住宅的資格與條件。
5、    馬總統提出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本質上並無不妥。然當前國內房市已進入價格反轉趨勢,此時若提供青年購屋優惠利率,似有可能造成申請家戶買在最高價的風險。房改盟認為,當前政策應以加速健全租屋市場,建立租屋市場專屬法律,促使租屋市場朝向專業化與產業化發展,讓租屋家戶與房東都能安心順利進行租屋供需,更可創造經濟產值與就業機會。
6、    房改盟請馬總統與政府相關部會,認清國內當前住宅政策的需求與重點。切勿採取重新包裝近年不當政策內容的作法,持續拖延「居住正義」落實,甚至浪費已相當稀少的住宅政策資源。房改盟基於對住宅政策與房市改革的深刻期許,期待總統與相關部會懸崖勒馬,認真擘劃符合國家長期正常發展與弱勢者需要的住宅政策。

新聞聯絡人
陳淑美(崑山科技大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系教授)  0931-883-098
江穎慧(政治大學地政系助理教授)  0920-048-943

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房改盟回應】房改盟對財政部新聞稿之回應

    感謝財政部於5月9日主動針對房改盟成立宣言所提訴求加以回應。房改盟認為,財政部近年來為健全房市在租稅措施、國有土地運用、及金融措施等三方面確實有所作為,例如建立與修正特銷稅條例、針對不動產短期頻繁交易(含預售屋紅單)按實價課徵綜所稅、及提高個人出售房屋未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核定標準等措施,藉以減少房市短期投機行為,並透過加強清查農舍用地違規使用、調整非自住之住家房稅稅率、及研議房地合併課稅,以增加不動產的持有成本。此外,財政部也針對國有土地的標售與利用有所調整,並配合中央銀行政策,要求公股銀行調降特定地區第2戶以上購屋貸款成數,及增訂土地抵押貸款條件限制。我們對於財政部的努力予以肯定,但現行作為與其成效仍與房改盟的目標差距甚遠,我們初步的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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