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房地產稅改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房地產稅改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社論]避重就輕,草率無能--房改盟對行政院住宅政策與不動產稅改方案之批判(電子報第8期)


 行政院長江宜樺在9月24日提出,預計至民國112年將提供超過10萬戶「廣義」社會住宅。未來10年內要讓全國社會住宅從目前6,800戶提高5倍至3.4萬戶,全國住宅租金補貼也將從目前補助2.5萬戶倍增到6.5萬戶,身障法補貼也會增加到1.5萬戶。
    行政院官員表示:「社會住宅只有雙北市及台中市表示有需求,其他各縣市都表示只需租金補貼政策即足夠,不需新建社會住宅。」若社會住宅要達5%,以雙北市計也要10萬戶,以每戶造價300萬計,10萬戶需籌措3,000億元住宅基金,內政部高層表示:「現有政府財政能力做不到,必須以住宅租金補貼作社會住宅重要配套。」江宜樺指出,住宅或不動產的合理化,涉及包含稅制改革等多元措施及方案,住宅興建只是其中一項,因此必須回歸「健全房屋市場方案」進行宏觀討論。
    關於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方面,依據媒體披露之財政部發布內容,將採取自住(一戶)免稅,並另訂排富或持有年數之限制條件。此外,有關農地應否課稅方面,財政部之前曾表示農地暫不考慮納入,後又以「研議中」方式帶過。
    房改盟認為,社會住宅與不動產稅改不僅是房改盟與巢運等諸多民間團體的主要訴求,也獲得社會大多數民眾的支持。然而,目前行政院對於社會住宅與不動產稅改的回應,實屬避重就輕,不但欠缺全盤考量與嶄新思維,且相關部門間亦未充分溝通與整合,顯得十分草率,完全沒有展現出解決問題的能力,房改盟的看法如下:

  • 草率無能的住宅政策

  1. 中央政府主導的全國社會住宅興辦目標還不如一位市長候選人政見:江院長宣稱社會住宅興辦數量增加五倍,以10年3.4萬戶為目標。臺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先生早已提出要興建5萬戶社會住宅,為何江院長的企圖心還不如柯醫師?
  2. 沒有「廣義」的社會住宅,只有真的社會住宅:馬總統簽署頒布實施的住宅法明文規定,社會住宅就是政府直接興建或鼓勵民間興辦的住宅。下屬胡亂發明的扭曲說法,堂堂行政院長怎麼這麼不分青紅皂白就拿來當國家政策。

[專題]房地產稅制改革與稅基界定

林子欽(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財政部提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方向。乍看之下,似乎這八個字是一體的,必需一氣呵成。透過房地合一,才能實價課稅。但是,另一種思考方式,則是將他們視為上下聯的觀念,拆成前面四個字和後面四個字。如果房地分離,可能實價課稅嗎?或許房地分離時的價格,才是代表課稅時應該的真正價格。這兩種解讀文字的方法,正代表了兩種稅基的概念。以下分別討論不動產的持有課稅以及交易課稅。

持有稅
房地稅基分開的目的,在於採行重課土地、輕課建物的差別稅率財產稅。這樣的稅制,被認有促進土地利用的功能。首先,透過對於土地課徵較高的稅率,理性的生產者,會以相對便宜的資本取代土地,導致較高的土地利用密度、減緩都市擴張壓力。著名的美國匹茲堡研究,就被視為支持差別稅率財產稅的主要證據。如果這樣的證據是普遍的,土地和建物價格就應該分開估算,以便課以不同的稅率。但是這樣的思維,遺漏了土地利用另外一個重要面向:土地使用管制。在建蔽和容積管制之下,透過稅賦影響土地利用的功能很難存在。因為土地利用強度已經有了上限,而且這個使用強度是考慮都市整體發展所決定的,不應該輕易改變。如果現行建物興建皆已達到最高法定使用強度,那麼房地分離課稅的土地利用功能更是無法發揮。

2014年8月7日 星期四

[專題]不動產稅會如何轉嫁?轉嫁成甚麼?

花敬群(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
這些年來台灣再不房地產領域做了幾項新增稅制或調整,包含奢侈稅(特銷稅)、豪宅稅(房屋評定現值調整)、囤屋稅(房屋稅條例修訂),以及最近財政部希望新增的房地產資本利得稅。這些稅負會不會經由租稅轉嫁,導致房價上漲與購屋人的負擔加重。這是目前評估稅改時,必須被重視的問題。

我們先從MBA智庫百科來瞭解租稅轉嫁的意義:「稅負轉嫁(Shifting of Taxation)是指稅法上規定的納稅人將自己所繳納的稅款轉移給他人負擔的過程。例如:汽車製造商通過提高價格的辦法,將所繳納的稅款向前轉嫁給消費者;棉布製造商通過壓低棉花收購價格的方法將所繳納的稅款向後轉嫁給生產者;雇主採用削減工資的辦法將所繳納的稅款轉嫁給雇員負擔等。稅負轉嫁的數量,取決於不同性質稅種、徵稅的經濟環境以及納稅人可能性時所採用的手段。」http://wiki.mbalib.com/zh-tw/%E7%A8%8E%E8%B4%9F%E8%BD%AC%E5%AB%81

[專題]不動產稅、房地價與公共服務

花敬群(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

不動產稅收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財源,[1]其實值稅率的高低,會透過資本化效果(capitalization effect)影響不動產價格與價值。此外,不動產稅收的多寡,對地方政府財政與公共服務提供能量,亦具有決定性影響。

一、 不動產稅與房地價
不動產稅與房地價關係的討論,以Oates(1969)的實證研究為開端。研究上所稱之不動產稅,指的是不動產所有人每年繳納之財產稅,即為國內的地價稅與房屋稅,並不包含資本利得稅。此議題在研究初期的觀點認為,不動產稅提高將增加持有成本,促使所有權人尋求更有效率的使用,不然就出售給更有能力使用者,因此可促進供給與使用效率。(Grieson, 1974;Bentick, 1979; Edwards,1984)後期的論點則加入實質選擇權(Real Option)觀點,認為權利人會視未來增值潛力與持有成本,共同決定繼續持有或出售不動產。若未來增值潛力有限,會加速地主開始使用,或增加土地供給量,但需求量則會減少。(Capozza and Helsley, 1989、1990;梁仁旭, 1998;周良惠, 1992)因而經由供給的增加與稅賦的資本化效果,確實會產生價格下跌的結果。

閱讀全文


[1] 2012年地價稅、房屋稅與土地增值稅占全國各縣市政府總稅收71.66%,佔自籌財源40.14%。

[社論]房改盟籲請行政院出面主導不動產稅改(電子報第七期)

健全房市與改革不動產稅制是促進國家穩健發展,且具備堅實民意的重大政策。財政部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稅改原則,我們深表認同支持;但我們要求,不動產稅制改革必須是持有稅與利得稅的全面改革。
不動產稅改並非僅是財政與租稅公平問題,而是綜合經濟發展、社會公平、財政健全、房市安定,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面對的國家重大制度議題,實非財政部或內政部可單獨推動,房改盟籲請應由行政院出面主導不動產稅改。
若依據財政部方案僅改革資本利得稅,將造成全面加稅與產業蕭條,空屋閒置更加惡化,地方政府財政更加困難,租稅公平亦僅局部實現。

若全面進行稅改,僅囤房囤地者加稅,市場交易規模得以維繫,空屋可加速釋出,地方政府財政獲得顯著改善,租稅公平可以全面落實。

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社論]稅制改革應全面評估稅基並兼顧交易與持有稅改革(電子報第五期)

        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提出未來將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閣揆江宜樺也於中研院院士會議座談回應此項政策,強調要藉由此政策改革來建立符合公平正義的未來。此改革方向與房改盟主張之不動產稅制改革訴求方向相同,但目前僅著重「交易稅」主張並未對「持有稅」改革提出相關主張。如僅交易稅房地合一,持有稅卻仍以公告價格為稅基,改革恐將未竟全功;因此,是否於此次改革一併修正,或仍持續讓持有稅稅基維持現況不予調整,是我們關注此次改革能否成功的重點。此外,除制度設計從過去房地分離改為房地合一,在技術方面也必須輔以大量估價應用於不動產評價,以進行全面稅基重估作業,根本從稅基公平基礎重新調整,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閱讀全文

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

[專題]房地合一課稅非實現土地正義之萬靈丹


陳奉瑤(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梁仁旭(中國文化大學土地資源學系副教授)
  六月初中研院發表稅改建議書,提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等建言, 行政院長江宜樺出席中研院院士會議時,回應中研院提出的政策建議表示,往後房屋稅將朝「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向推動,並表示依此政策方能有效抑制無限上綱的高房價與不當獲取土地做法,以解決長期以來土地政策的不公平正義問題。然而,依據目前財政部規劃的不動產稅改,是強調房地合一的財產交易所得稅,若只依賴偏向所得稅性質改革的房地合一交易稅,就能實現土地公平正義,財政部應該輕忽了不動產相關稅負的複雜性,本文認為除了實價課稅之外,正本清源之道,還是在於解決土地增值稅問題之癥結--土地評價制度的改革。

閱讀全文

2014年6月5日 星期四

【房改盟動態】房市改革與市府稅收公聽會〈高雄市〉

各位朋友大家好

今日(103.6.5)房改盟應高雄市蕭永達市議員邀請,參加於高雄市議會第一會議室召開之「房市改革與市府稅收」公聽會,會中產官學界各自表達對房產稅改的意見,本聯盟認為,這樣的溝通相當具有建設性,可以了解各方看法,也給高雄市府具體的改革方向。

以下簡要說明今日公聽會的主要發言與結論

主持人:高雄市蕭永達市議員
與會來賓:高雄市吳益政市議員
           高雄市李瑩蓉市議員
           中山大學財務管理系陳明吉教授(房改盟召集人)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楊宗憲副教授(房改盟)
           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黃名義副教授(房改盟)
           高雄師範大學地理系陳永森助理教授(房改盟)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監事長陳啟中建築師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陳銘彬理事長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陳安正理事長
           高雄市財政局曾美妙副局長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李瓊慧處長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主要說明:

首先由房改盟進行簡報,說明房改盟的理念、對不動產稅改革在地方政府層面的建議等;與會人士多肯定房改盟主張。

業者傾向認為稅改無法讓房價合理化,應該增加土地供給,並認為在所得無法增加的前提下,貿然大幅稅改將造成人民負擔;持有稅的調整,應該按薪資成長幅度微調為宜。

到場官員則說明目前已適度調高房屋評定現值之地段率(最高200%),標準單價也較去年提高81%(5250元/M2),但僅適用在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

消費者保護協會認為若採房地合一稅,建商低價取得土地、高價賣出住宅的狀況,就可以適用比較高的營業稅率,可積極增加稅收;此外他並認為應該針對高分位到低分位的單價、建坪等住宅,分別採差額稅率;對於財政部所認為第四房才課囤房稅,他認為應該第三房起就要課。

李瑩蓉議員認為高雄房地產上漲,但稅基調整不到位,漲價歸私未全民共享應檢討;此外她也認為政府對中產階級、弱勢、富人、多屋者,應有不同策略的稅改方向;也贊成房改盟主張。

吳益政議員認為應以空屋稅刺激空屋利用;對於只租得起的人應該給予更多選項。

我們房改盟的回應主要是一方面聲明有關中央權限的部份,近期會拜會更主管機關說明主張,七八月的房地合一稅公聽會也會持續監督;另一方面關於地方稅改部分,由於目前地段率最高僅200%,較之台北市之400%、台南市之230%,尚有很多改進空間;標準單價目前一坪最高僅約15000元上下,與市場一般造價約一坪至少80000元,還相去甚遠,二者目前都不是全面性,僅針對特殊路段跟新增建房屋,建議應更積極調升。





2014年5月30日 星期五

【社論】房市改革的治本之道-不動產稅制改革(電子報第2期)


     不動產稅兼具有充實地方財政與促進不動產利用等兩項功能。理論上,此兩項功能應相輔相成,同為地方自治的兩大基礎。不過,國內長期以來卻形成兩者皆空的困境,不但地方財政持續惡化,不動產的投機炒作與低度利用也相當盛行,如何健全不動產稅制,並確實加以落實,可說是當前房市改革最重要與迫切的課題。

以往國內的不動產稅制設計非常複雜,在不動產持有部分,分別課徵地價稅與房屋稅,在不動產移轉部分,則課徵土地增值稅、契稅、及財產交易所得稅,表面上國內不動產的名目稅率與國際主要國家差不多,但因課稅的基礎(稅基)嚴重偏離市價,造成實質稅率(或有效稅率)明顯偏低,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發布民國102年全國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與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分別為20.19%與85.27%,各縣市公告土地現值占市價比例最高為台北市88.54%。不過,根據相關學者研究與實價登錄資料比對,可發現公告地價與房屋評定現值僅約占土地與房屋市價的一成,不同區位的公告土地現值則占市價兩成至八成不等,平均約四至五成。因此,不動產持有稅僅約名目稅率的1/10,不動產移轉稅的實質稅率可能比現行所得稅的最低稅率級距5%還低。

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房改新觀念】提高房產稅可降低住宅總負擔


國內外相關實證研究多顯示,房地產持有稅(或地價稅與房屋稅)與房地產價格具有顯著負相關,表示實質稅率越高則房價越低。如果從購買房屋長期總成本角度觀察,房價與稅負關聯性的意義在於,在實質稅率較低的情況下,雖然長期應繳交的稅負較少,但短期應支付的房價卻較高。反之,若支付較高持有稅,則短期房價負擔就會減輕。

若從房價與稅負合計的購屋總支出而論,房價的支付對象為建商或賣方,稅負是繳給政府。建商或賣方收到房價之後,便不再與購屋人有任何關聯;但政府收到稅收,便可提供更多公共服務與城鄉建設,對生活品質與後續房價均有再提升的潛在效果。

2014年5月17日 星期六

【影片】房產稅制才是高房價禍首,改革卻只能做半套?!

台灣是世界房價負擔最重國家,卻也是炒房天堂,超低持有稅、超低利率、超低交易稅的三低,政府設計的制度其實是鼓勵大家炒房,房地產稅改革講了數十年,到底要怎麼改才是符合公平正義?在TVBS麗文正經話,彭建文、黃耀輝、林左裕三位教授告訴你!

彭建文(台北大學不動產及城鄉環境系教授)
黃耀輝(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
林左裕(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

本影片共有四段



2014年4月27日 星期日

轉貼「稅改─房市改革的重中之重」

房地產市場困擾台灣的經濟與社會,干預政治與法令制度,已至少三十年。如果長期以來台灣的房市與住宅制度,像德國或荷蘭,現在的台灣應該還是福爾摩沙。造成當前房市亂象與社會經濟動盪的核心原因,是房地產稅制的落後。

房地產稅賦中最重要的是持有稅(或財產稅),就是國內的地價稅與房屋稅。持有稅是擁有房屋產權的固定成本,理論與各國經驗都告訴我們,持有稅越高,房價就越低。更重要的是,持有稅是縣市政府最主要財源,稅負高些,政府財政就好些。有趣的是,國際經驗也告訴我們,持有稅實質稅率1%是個神祕數字。他會讓政府財政充足,房價波動穩定,房價也剛好是人民可合理負擔。

讓我們想想,政府財政充裕可以提供較高品質的公共服務與建設,居住環境比較好,弱勢家戶也可以得到較佳的照顧。好的建設會讓房價成長,但搭配此神秘稅率,又不會讓房價過度上漲,所以政府、房屋所有人、社會大眾雨露均霑。

當前台灣的房屋稅與地價稅的實質稅率約0.1%,國際標準的10%。這種實質稅率的結果就是,房價高到嚇人,稅收少政府財政困難。於是,公共服務與建設低落,住宅政策無力推動,人民節衣縮食成為屋奴,有房無房形成社會階級。

讓我們再想想,假設人民為了居住所支付的房價加上未來數十年持有稅合計的總額不變,表示居住總支出固定。我們可以問自己,你想多繳錢給建商少繳錢給政府,還是多繳錢給政府少繳錢給建商?相信答案應該很清楚,至少政府會為人民做點事,建商只會說他口袋越來越深,不怕你打房。所以,高稅賦低房價的社會,遠優於高房價低稅賦。這是國人要認真想清楚的課題,其中也隱含著深刻的公民責任,特別是對有房產的公民。

讓我們再多想一點。如果縣市政府財政充裕,不用凡事仰賴中央政府補助,地方自治與地方治理的效果就會很明顯。一旦縣市財政困窘,中央財政集權,聽話的縣市首長才要的到補助,於是財政較好的縣市可能表示首長比較狗腿。

如果房地產持有稅賦高些,讓地方財政自主提升,一旦出現公共服務低落,就表示首長能力差,就讓他下台;若一個縣市收取比標準低一點的稅賦,仍能提供優良品質的公共服務,顯然他是好首長,大家就搬去住,就繼續成長繁榮。所以,健全的房地產持有稅,不僅讓大家居住負擔降低,也可以讓地方財政健全,公共服務提升,居住環境改善,看清首長能力好壞。台灣最缺的,不就是這些嗎?

不可否認的,民眾與輿論比較關心土增稅或房屋交易所得稅這類資本利得稅的公平性問題。「不公平」與「暴利」確實是許多人的心頭之恨,當然是房地產稅改必須處理的重大議題,更是抑制投機炒作的一大利器。但若從稅制的長期功能而言,資本利得稅是一種交易稅(或機會稅),本質上是不穩定的稅源,是公平性重於效率性的稅賦。但是,當前的縣市財政卻過度仰賴土地增值稅收(占總稅收三成),也因此造成縣市政府為了財政收入,非常樂見房價高漲與交易活絡。究其原因,窮困讓縣市政府沒了志氣。

最近的「雙張會」提出調升房屋稅率來抑制囤屋與豪宅市場。基本上我採取得觀其成的態度,但更關心「下一步呢」。如前文所言,國內房地產稅制的核心問題在稅基,不在稅率;若為了短期因應操作,先抑制一些國人較厭惡的事項並無不可。但我認為這件事,宣示本身對房市影響的效果,大於稅率調整的效果。因此,有沒有下一步與下一步會是甚麼,才是真正的關鍵。

但是,稅改才動那麼一點點,反制力量就燥動起來,媒體上的罵聲快要蓋過社會原本對「雙張會」的期待與初衷。加上關於兩年跌三成的說法,確實模糊了焦點,讓本可清楚對話的議題,蒙上對立的陰影。可見台灣的房市霸權確實惡質,社會對房市議題確實也敏感與多慮,因此社會對此該付的代價應該不會太低。但我也必須強調,我們所建議推動的房地產稅改,絕非全面加稅,我們的核心觀點是,自用輕稅,非自用重稅;短期持有重稅,長期持有減稅;課稅基礎以實價為依歸,稅賦之輕重則以實價的不同折扣來反應。

我們最後可再想想,這一丁點的稅改已經讓房價下跌了嗎?還是房市本來就已經自己開始反轉。官員與專家們吵著房價該跌兩成還是三成,到底要說給誰聽?目的又是如何?難道房價該跌多少要公民投票來決定嗎?顯然,有些事情必須靠更清楚的證據來說明,也些則必須靠理性與知識來溝通與澄清。

我始終相信台灣的公民素質沒那麼糟,只是我們的政策制度決策過程,從來沒有被充分、認真,而且理性的討論過。無論如何,房地產稅制改革絕對是所有房市制度中的重中之重。然而,面對當前亂象與價值錯亂,或許最後還是得靠市場機能的懲罰,大家才可能正視與面對,台灣才有再向前跨出的機會與條件。我也相信,時間已經不遠了。

*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系副教授


全文網址: 專家評析:稅改─房市改革的重中之重-風傳媒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review/detail/25289b2a-cce2-11e3-9580-ef2804cba5a1/?uuid=25289b2a-cce2-11e3-9580-ef2804cba5a1#ixzz301PCI5nE
Powered By StormMediaGroup.com 

轉貼[高房價下稅制的正本清源之道]

 經濟日報/社論
具有中央與地方合作整頓房市意味的「雙張會」,22日確立五項共識,以增加供給、抑制不當需求的兩道處方,準備炮製房價退燒藥,包括提高房產持有成本,重課非供自住房屋的房屋稅,嚴懲囤房;另再輔以活化國有地、加速老舊房屋都市更新、對公益房東減稅等擴大房屋供應數量的措施,使近年「硬起飛」的高房價,得以「軟著陸」。
「雙張會」共識,23日亦火速獲得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修法落實,通過修正房屋稅條例,將「囤房稅」概念入法,區隔自住與非自住房屋的稅負。自住房屋稅負維持不變;非供自住的住家房屋上限稅率調高至3.6%,為現行稅率的三倍。最快明年5月,全國將有40萬非供自住使用的房屋,必須承受加稅效應。財政部估計,地方約可增加6億到16億元左右的房屋稅收。
中央、地方磨刀霍霍砍向房市,切中社會厭惡高房價的氛圍,也喚起民眾對政府祭鐵腕以抑房價的熱烈期待。「雙張會」達成的五點共識,不能說毫無效用,但所顯露的打房態度,仍不免流於誠意有餘、火力不足的格局。當台北的房價所得比以15.01倍的紀錄攀上「世界第一」的高峰,口水打房只會更令人民反感。在位者與其發下「二年內讓台北房價下跌三成」的豪語,不如發願:二年內漸進實踐房產利得實價課稅來得實際。
當然,稅制不是解決房價問題的唯一處方,但放諸全球,備受高房價所苦的地區或國家,稅制仍是抑制炒房最有效的工具,其中包括打房經驗豐富的香港與新加坡。政府為避免重傷經濟,意識高房價只能「軟著陸」,代表除了稅制,包括金融在內所有可用於打房的政策工具,無法也不能集中出籠。因此,欲同時達成房價緩降、賦稅公平與縮小貧富差距的三重目標,改革稅制仍是首選。
藉租稅工具整治房市亂象,「雙張會」只能算是起步,在建立「囤房稅」的機制之後,台灣還需要一張以「實價課稅」為靶心,有明確節奏、時間表與先易後難的全盤性房產改革藍圖。
首先,房產稅收是地方最主要的財源,稅制良窳攸關地方政府的財源命脈。「雙張會」建立起地方主動積極與中央攜手合作的模式,委實值得稱許,但不只台北市應該配合國家對健全房市的政策,其他縣市也要有跟進的準備。中央已藉「囤房稅」調增多屋族的稅率,地方政府則應在調整稅基上再著力。
依據內政部統計,用以課徵房屋稅的評定現值目前占市價17%;據以課徵地價稅的公告地價,2013年亦只達市價的20.2%。兩者三年才得以調整一次,不論房價如何翻漲,多年來均與市價保持在二成左右的等距。地方政府有責任訂下公告價格趕上市價的期程,例如三年達四成、六年達六成等目標,以便忠實反映資產的持有稅負。
同理,中央承諾多年的實價課稅政策,現在也該劃定兌現時間表。實價登錄今年8月將滿二年,總登錄件數已逾70萬筆;以實價課徵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6月也將滿三年。現況顯示,實價課稅的環境正逐漸成形,房產交易全面實價課稅容或不易,劃定局部施行範圍,例如將高價豪宅、實價登錄案件優先納入則無困難。藉由奢侈稅轉進利得實價課稅的政策規劃,財政部應快馬加鞭促其實現。
股市與房市為帶動經濟發展的雙引擎,打房力道確實需要拿捏精巧。房價必須尊重市場機制,政府健全房市的目的,不在讓房價跌掉幾成,而在能夠保證建立交易透明、稅負公平的房產市場。
高房價成因複雜,不是一味稅制藥方可以立即見效;但若不動產稅制本身就有病,治好房市歪風之前,當然就得先調理好稅制。
【2014/04/2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高房價下稅制的正本清源之道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632470.shtml#ixzz301OTClV7
Power By udn.com 

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

轉貼「房地合一課稅 憲法有據」


報載,財政部長張盛和及央行總裁彭淮南對房地稅合一抱持保守之態度,甚至直指有「憲法上的問題」,主要的理由係認為房地合一課稅,牽涉中央及地方財政問題若強硬推動,恐與憲法衝突。這說法有邏輯上基本謬誤。
憲法第一○七條明文指出:「國稅與省、縣稅之劃分」由中央立法並執行…。財政收支劃分法則更進一步明確授權,中央及地方稅收之依據。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二七七號解釋,更擺明了說:「中央應就劃歸地方之稅課,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前開規定,制定地方稅法通則…」該解釋所提及之地方稅法通則,早於九十一年公告實施,部長所言房地合一課稅牽涉中央及地方財政問題,並涉及憲法修正,應不是問題。
請財政部儘速立法,並落實房地合一課稅的可能性,以杜現階段房地合一因土地稅制之稅基偏低、稅率彈性不符實際,孵育投資客投機炒作空間。


全文網址: 房地合一課稅 憲法有據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620246.shtml#ixzz2zEAAURCX
Power By 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