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專題]公辦都更的潛在問題

周佳音(長榮大學土地與環境發展研究中心)
        近日來爆發出遠雄安置住宅的新聞,而後續足以引爆的,就是公辦都更是否也有行賄,然而,我所關切的,不在於建商是否為了爭取到公辦都更的賄賂行為,而是在整個公辦都更的過程中,是否有所問題。 目前所有的公辦都更案,都是按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去操作,主要在於界定實施者身份,依法有三種方式,包括自行實施,即主辦機關執行,這一類是指政府單位自己來辦,台南市政府就是利用此一規定進行安平民宅的整建工作,其成功案件達65件。這一類相對單純,但因為政府要自己管控,而過去政府部門一直想推的「都市更新開發公司」,其實就是利用法令授權執行公辦都更,然而過去幾年來都無法成立,其主要原因還是無法取得民意機關(包括中央級的立法院及地方政府的議會)的授權及認同。

[專題] 打造高齡友善住宅與環境

張慈佳
(長榮大學 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 副教授)

        自從1993年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國人口比例達7%開始,我國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2013年時,老年人口的占比已經達到11.5%,預計在2025年將達到20%,成為超高齡社會的國家。因此,對於老人居住狀況的了解與未來的政策規劃,也成為住宅政策的議題之一。自1993年開始,政府先以鼓勵公私部門興建老人住宅為主要的政策方向,但這項政策的實施效果有限,以致於在2007年的「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提出之後,就改以「在地老化」以及「社區照顧」為主軸。另外,政府於2013年3月提出的「以房養老」計畫,以老人年滿65歲、沒有法定繼承人、房屋沒有抵押貸款,以及不動產公告現值不超過中低收入戶標準等條件,在台北市、新北市以及高雄市先行試辦100人。由衛福部所設定的條件來看,政府似乎將這項計畫定位為福利措施,期望藉此能讓因擁有住宅而無法領取低收入補助款的獨居高齡者衣食無虞。但截至目前為止,並無老人申辦參與這項計畫。

[社論]台灣社會住宅之定位與抉擇(電子報第四期)

          近來合宜住宅弊案,讓大眾重新正視政府所推出合宜住宅的正當性,而房改盟與許多專家學者以及民間非營利住宅組織也疾呼政府應積極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給經濟與社會弱勢家戶,此種倡議已逐漸成為社會大眾的普遍共識。為此,內政部亦回應大眾的要求而公布最新住宅政策方案,預期在民國112年後,社會住宅數量為增加到3萬4千戶,為目前6,000餘戶的五倍,加上整合住宅補助與社會救助之租金補貼約6萬5千戶,合計近10萬家戶可承租社會住宅或獲得租金補貼。這些數字看似很迷人,比現況好很多,但單從社會住宅數量而言,至民國112年,預期社會住宅數量占住宅總量仍不到0.5%,若加上住宅租金補貼數量,能獲得補貼的家戶仍僅約1.3%。看到這種數據,不禁讓人質疑台灣社會住宅的定位到底在哪?預期發揮的功能有多少?房改盟從歐美先進國家的社會住宅發展狀況作分類比較,可作為台灣社會住宅發展定位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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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房改盟新聞稿】103/6/13房改盟拜會內政部會後新聞稿





房改盟拜會內政部會後新聞稿




缺乏政策原則與目標是政府消極被動與政策零星錯亂主因
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由召集人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彭建文教授,率同臺灣大學華昌宜教授、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林秋瑾教授、德明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程花敬群副教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會林旺根召集人、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林左裕教授、以及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江穎慧助理教授等七人,於6月13日下午4:00,拜會內政部長陳威仁,針對住宅政策、房市管理制度、房地產產業政策、都市更新制度與不動產稅制改革等國內房市改革五大議題進行討論。
房改盟對住宅政策的訴求主要為由政府主導加速興辦社會住宅,以十年完成四十萬戶為目標,並全面停建合宜住宅。聯盟要求陳威仁部長修改先前對各縣市政府興辦合宜住宅表示樂見其成的說法,陳部長表示若縣市政府繼續興辦,將要求承購戶不得對外轉售,必須由政府依原價格買回,再出售給符合資格家戶。關於社會住宅將努力擴大辦理,財政部亦已同意無償撥用國有土地,供各縣市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房改盟認為政府部門對社會住宅政策仍過度被動,未積極規劃正確可行的興辦機制;關於錯誤的合宜住宅政策則礙於政府顏面維護,不能當機立斷全面廢止,實屬不智。
房改盟另提出制定「不動產租賃管理條例」以加速租屋市場的產業化、與健全化,制定「不動產開發業管理條例」與「房地產市場資訊管理條例」以健全市場行為與資訊管理。陳威仁部長對此三項法案均表示認同,亦應盡速研擬相關法案進行立法。房改盟對此表示認同肯定。
關於實價登錄修法部分,房改要求以交易雙方為納稅義務人,並於移轉登記時同步辦理實價登錄。地政司表示,目前研擬內容採買方登錄,亦可委由地政士代為登錄,買賣雙方均須在申報書上簽章確認,以確保資訊正確與責任歸屬,同時納入預售屋應於交易後立即登錄規定。房改盟認為此方式雖較目前制度略有進步,但仍無法解決建商自售無須登錄特權。
在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部分,房改盟提出都更計畫應為都市計畫的下位計畫、強化社區主導都更能力制度、落實公辦都更模式等三大訴求。陳威仁部長表示已編列經費,要求都會區政府在都市計畫體系下,全面進行都市更新計畫,作為後續推動都市更新的依據。對於強化社區自力更新部分較無具體回應,認為社區欠缺專業能力,建商較有能力主導。房改盟進一步向部長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立法至今15年來,台北市依此條例共拆除八千餘間房屋,以台北市目前約30~40萬戶待更新住宅而言,在此進度下須700年方可能全數更新。若都市更新繼續延宕,國家與城市的競爭力將快速消逝。
在不動產稅制改革方面,房改盟要求內政部應全面調整公告地價公告現值評估方式,以市場價格作為不動產稅基之基準,並與財政部共同推動稅制全面改革。內政部對此僅表示認同改革原則,但並無具體回應。
在不動產稅制改革方面,房改盟要求內政部應全調整公告地價公告現值評估方式,以市場價格作為不動產稅基之基準,並與財政部共同推動稅制全面改革。內政部對此僅表示認同改革原則,但並無具體回應。
由於本次拜會討論議題相當多元複雜,房改盟提出應舉辦「全國居住正義會議」,陳部長對此表示認同,並委請林慈玲次長作為與房改盟後續聯繫窗口,對各項議題持續溝通協商。
房改盟認為,缺乏明確與長期的政策原則與目標,可說是政府在各項房市問題反應消極被動與零星錯亂的主因。因此,不論在面對造成社會與經濟衝突不安的居住正義問題、攸關房市健全與改善政府財政的不動產稅制改革務問題、或後續將嚴重衝擊國內城市競爭力的都市更新推動問題上,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仍採取消極微調因應策略,未見任何積極突破的企圖與策略。
台灣的中央與地方財政正處於破產邊緣,房市也處於泡沫破滅邊緣,我們已沒有可以繼續虛耗的本錢與條件,房改盟除繼續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提出進一步政策規劃與制度法案外,亦將擴大與公民團體及媒體合作,以更大壓力促使推動房市改革進程。

【房改盟新聞稿】103/6/12房改盟拜會財政部會後新聞稿




房改盟拜會財政部會後新聞稿







國內不動產稅制長期被區隔為土地與房屋兩大系統,另基於不動產的持有與交易,將土地稅區分為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建築改良物分為房屋稅與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併入所得稅課徵)。房改盟認為當前國內不動產稅制存有下列核心問題:
一、不動產稅之稅基嚴重偏低,造成名目與實質稅率差異甚大,引誘不動產閒置與囤積以等待上漲,造成龐大資源無效率使用(空屋率近兩成),亦使地方政府財政困難問題。
二、刻意將房地分離課稅不合乎現實交易現況,且重土增稅輕地價稅,造成地方政府稅收的不穩定。
三、土地增值稅的定位不清,且公告現值無法反映實際增值多寡,使投機獲利僅需繳納極低稅額,不但引發課稅不公的民怨,亦引誘房市投機炒作,房市的泡沫亦使總體經濟與金融體系陷入嚴重風險危機。。
四、房屋稅名目稅率高於地價稅,不符改良物輕稅的學理。
五、各縣市累進起點地價差異甚大,引發水平不公平。
六、不動產稅制改革著重在奢侈稅、豪宅稅、屯房稅、空屋稅…等短期特定目的稅目,缺乏完整的不動產稅制改革規劃。

房改盟認為國內進行不動產稅制改革應具備的資訊與技術條件已相當成熟,全面進行不動產稅制改革才能建立穩健正常的市場、經濟與社會發展體制,並避免房市長期大幅震盪。
房改盟由召集人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彭建文教授,率同德明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程花敬群教授、政治大學地政系林子欽教授、以及台北大學財政學系劉彩卿教授等四人,於6月12日下午2:30,拜會財政部長張盛和,對不動產稅制改革提出以下八點訴求:
 一、  全面落實不動產稅制改革工程: 暫停囤房稅、空屋稅等零星混亂稅改議題之推動,即刻進行不動產稅制全面改革工作,並以一年為期,檢討與修訂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律。
二、  稅基以實價為原則: 以實際交易價格作為不動產相關稅制的基礎,若無實際成交價格則以政府評定之市場價格為基礎。
三、  房地合併課稅原則: 整併房屋稅與地價稅為不動產稅,房地所有權為相同所有人之房產採合併課稅;非屬相同權利人方得採行房地分離課稅。
四、  自用住宅之持有與移轉採輕稅原則: 但自用認定應具備具體自用事實,並增訂申報不實罰則。
五、  出租住宅輕稅原則: 針對一般民眾承租水準之出租住宅,其不動產持有稅提供優惠予以輕稅,其租金收入按所得稅最低稅率分離課稅。
六、  不動產交易之資本利得按實際獲利課稅原則: 若缺乏明確前次交易金額,或前次交易金額明顯不合理案件,由估價師評估認定。對於極長期未交易案件之前次交易價格,建議以較短年數前之市價認定(例如25年),早期之增值利益歸權利人所有。
七、  不動產交易資本利得稅之稅率應符合國際標準,並採差別稅率: 自用與長期持有不動產之資本利得採優惠稅率,短期交易則加重資本利得稅率,其餘採一般稅率。
八、  地方政府彈性調整原則: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財政需求與政策目標,每年調整各類不動產持有稅之稅基折扣率與稅率。

    在近兩小時的會談中,張盛和部長一開始即表示相當認同房改盟所提八大訴求,但也表示不動產稅制改革應審時度勢,必須有許多主客觀條件配合,否則不易推動成功,所以在推動策略上傾向循序漸進,從小地方、容易做的改革開始做。整體而言,房改盟與財政部主要的認知落差有下列幾點:
一、        房改盟認為不動產稅制改革應有完整的規劃與配套,並希望相關的規劃作業能在一年內完成,但財政部僅提出於明年立法院第一會期,提出以修訂不動產資本利得稅的修法草案,對其餘不動產稅制問題之改革,尚無明確規劃與時程。
二、        房改盟認為不動產持有稅的改革對於健全地方財政與健全房市較為重要,但財政部則傾向先改革不動產移轉稅,因為推動阻力可能較小。
三、        房改盟認為不動產稅制改革必須進行跨部會的協商與合作,才能真正發揮健全房市的功能,但財政部卻傾向以其本身可單獨處理的改革為主。
四、       財政部對於不動產實價課稅雖表認同,但認為稅基的調整權責主要在縣市政府,財政部難以直接介入。房改盟認為若由個別縣市政府執行稅基調升,將造成自用與非自用不分的全面加稅結果。因此,建議財政部應扮演主動角色,並提供實質誘因與技術協助,促使地方政府積極健全本身財政。
五、        房地合併課稅與不動產持有稅採實價課稅,是房改盟的兩大不動產稅改訴求,但財政部認為此兩項調整所涉工程均相當浩大,不建議列為短期推動重點。

    因此,房改盟成員雖感受到財政部推動不動產稅制改革的誠意,但覺得財政部的改革決心與高度並不足,太過於遷就現實與現況,所推動出的改革過於片段與零碎,雖對中央政府財政收入有些許幫助,卻不易發揮健全房市與地方財政的綜效。房改盟將在明天拜會內政部的過程中,針對住宅政策、房地產市場政策、房地產產業政策、不動產稅改、以及都市更新等課題,與內政部長陳威仁交換意見,且房改盟並不排除拜會行政院,以尋求更多跨部會合作的可能性。 

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你不知道的房市資訊]

房地資訊站:台灣各地區地質順/逆向坡、歷史房價、生活機能資訊彙整(http://www.foundi.info/ll/25.0771/121.6025/16/)

房地資訊站:水質地圖,由各鄉鎮內的水質觀測站測得之RPI平均求得(https://www.facebook.com/foundi.info/photos/a.248462465314495.1073741827.248453451982063/278381422322599/?type=1&theater)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提供之台灣各地區輻射屋查詢資訊(http://gamma.aec.gov.tw/ray/house.asp)

[房改新觀念]「合宜住宅是政商合謀的糖衣毒藥」記者會 現場發言紀錄( 2014.6.4)

【轉載自2014.6.4「合宜住宅是政商合謀的糖衣毒藥」記者會 現場發言紀錄 】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彭揚凱

目前官方的回應,把合宜住宅的弊案導向前署長葉世文個人的操守問題。但事實上,合宜住宅從政策擬定到政策執行一連串都有問題。我們認為是「假居住正義之名,行圖利廠商之實」的政策。今天的記者會,要求中央政府立即停止這樣的不當政策。

立法委員陳節如
關於葉世文貪汙的事,已經是4年前合宜住宅計畫拍板時就命定的結果。但從新聞得知這個訊息我還是悲從中來,難過的不是葉世文被捉,而是這個人竟然是我國政府負責住宅業務的最高行政首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