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房改盟新聞稿】103/6/13房改盟拜會內政部會後新聞稿





房改盟拜會內政部會後新聞稿




缺乏政策原則與目標是政府消極被動與政策零星錯亂主因
房市改革行動聯盟由召集人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彭建文教授,率同臺灣大學華昌宜教授、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林秋瑾教授、德明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程花敬群副教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會林旺根召集人、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林左裕教授、以及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江穎慧助理教授等七人,於613日下午4:00,拜會內政部長陳威仁,針對住宅政策、房市管理制度、房地產產業政策、都市更新制度與不動產稅制改革等國內房市改革五大議題進行討論。
房改盟對住宅政策的訴求主要為由政府主導加速興辦社會住宅,以十年完成四十萬戶為目標,並全面停建合宜住宅。聯盟要求陳威仁部長修改先前對各縣市政府興辦合宜住宅表示樂見其成的說法,陳部長表示若縣市政府繼續興辦,將要求承購戶不得對外轉售,必須由政府依原價格買回,再出售給符合資格家戶。關於社會住宅將努力擴大辦理,財政部亦已同意無償撥用國有土地,供各縣市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房改盟認為政府部門對社會住宅政策仍過度被動,未積極規劃正確可行的興辦機制;關於錯誤的合宜住宅政策則礙於政府顏面維護,不能當機立斷全面廢止,實屬不智。
房改盟另提出制定「不動產租賃管理條例」以加速租屋市場的產業化、與健全化,制定「不動產開發業管理條例」與「房地產市場資訊管理條例」以健全市場行為與資訊管理。陳威仁部長對此三項法案均表示認同,亦應盡速研擬相關法案進行立法。房改盟對此表示認同肯定。
關於實價登錄修法部分,房改要求以交易雙方為納稅義務人,並於移轉登記時同步辦理實價登錄。地政司表示,目前研擬內容採買方登錄,亦可委由地政士代為登錄,買賣雙方均須在申報書上簽章確認,以確保資訊正確與責任歸屬,同時納入預售屋應於交易後立即登錄規定。房改盟認為此方式雖較目前制度略有進步,但仍無法解決建商自售無須登錄特權。
在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部分,房改盟提出都更計畫應為都市計畫的下位計畫、強化社區主導都更能力制度、落實公辦都更模式等三大訴求。陳威仁部長表示已編列經費,要求都會區政府在都市計畫體系下,全面進行都市更新計畫,作為後續推動都市更新的依據。對於強化社區自力更新部分較無具體回應,認為社區欠缺專業能力,建商較有能力主導。房改盟進一步向部長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立法至今15年來,台北市依此條例共拆除八千餘間房屋,以台北市目前約30~40萬戶待更新住宅而言,在此進度下須700年方可能全數更新。若都市更新繼續延宕,國家與城市的競爭力將快速消逝。
在不動產稅制改革方面,房改盟要求內政部應全面調整公告地價公告現值評估方式,以市場價格作為不動產稅基之基準,並與財政部共同推動稅制全面改革。內政部對此僅表示認同改革原則,但並無具體回應。
在不動產稅制改革方面,房改盟要求內政部應全調整公告地價公告現值評估方式,以市場價格作為不動產稅基之基準,並與財政部共同推動稅制全面改革。內政部對此僅表示認同改革原則,但並無具體回應。
由於本次拜會討論議題相當多元複雜,房改盟提出應舉辦「全國居住正義會議」,陳部長對此表示認同,並委請林慈玲次長作為與房改盟後續聯繫窗口,對各項議題持續溝通協商。
房改盟認為,缺乏明確與長期的政策原則與目標,可說是政府在各項房市問題反應消極被動與零星錯亂的主因。因此,不論在面對造成社會與經濟衝突不安的居住正義問題、攸關房市健全與改善政府財政的不動產稅制改革務問題、或後續將嚴重衝擊國內城市競爭力的都市更新推動問題上,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仍採取消極微調因應策略,未見任何積極突破的企圖與策略。
台灣的中央與地方財政正處於破產邊緣,房市也處於泡沫破滅邊緣,我們已沒有可以繼續虛耗的本錢與條件,房改盟除繼續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提出進一步政策規劃與制度法案外,亦將擴大與公民團體及媒體合作,以更大壓力促使推動房市改革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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