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

[新聞轉載]3眷舍改建社宅106年提供146戶

【轉載自自由時報/賴筱桐/2014.07.05/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一一年檢討閒置公有眷舍使用情況,將運用都更基金三億七千多萬元,拆除永和、板橋及新莊三處老舊建物,重建社會住宅,除永和與秀朗派出所共構外,板橋府中段及新莊立德段全棟做「只租不售」的社宅,預計一六年前提供一百四十六戶,活化公有資產。 
板橋及新莊 全棟「只租不售」 
城鄉發展局企劃建築科科長陳建吉表示,三處公有眷舍早期為市府員工宿舍或教師宿舍使用,平均屋齡四、五十年,已出現牆壁龜裂、壁癌及漏水等情形,若進行房屋修繕或改建不符成本效益,且多數眷舍長期閒置無人使用,拆除重建可增加容積做青年社會住宅,協助青年朋友減輕租屋負擔。 
事實上,永和秀朗派出所、板橋府中段及新莊立德段三處眷舍原本只打算釋出部分空間,規劃六十六戶做青年社會住宅,但有民代質疑提供戶數太少,未達到照顧弱勢或青年目的,恐有圖利建商之嫌,城鄉局檢討後再提高戶數。 
陳建吉說明,三處社會住宅預定地皆鄰捷運站,其中永和秀朗派出所民國六十九年建造,為兩層樓建物,七十三年增建永利消防分隊辦公室與停車場,未來大樓完工後,一至三樓及四樓部分空間供社會住宅使用。 
此外,板橋府中段兩層樓建物原為兩戶市府員工宿舍,今年秘書處收回,基地近府中商圈及區公所、警察局等行政機關,生活機能佳,現地有廿一棵樹木,市府盼原地保留,施工開挖階段盡量避開樹木生長途徑,若有需要將妥善移植處理。 
新莊立德段基地位於永寧街廿一巷、捷運新莊站後方,兩層樓矮房過去是新莊國中教師宿舍,荒廢多年無人進駐,建物外觀被藤蔓植物覆蓋,有如廢墟,影響市容景觀,且巷道狹窄,有公共安全疑慮,易淪為治安死角,重建可望提升整體環境品質。 
城鄉局住宅發展科科長鄭健志表示,青年社會住宅申請條件為在新北市就學或就業滿一年的廿至四十歲青年,且父母在新北市無自用住宅,若申請人數大於既有名額,採抽籤方式辦理。 
至於租金如何訂定?鄭健志說,將參考附近房價,以市價八折出租,弱勢可享六四折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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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租金 專家:應考量弱勢能力
針對新北市府運用公有地興建社會住宅,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表示,政府若能在土地有限情況下,檢討閒置空餘屋改建社宅,基本上是好的政策方向,但租金部分不該以市場價格或利潤決定,必須回到照顧弱勢原則,考量弱勢族群是否負擔得起房租。 
林育如指出,先前新北市政府在中和及三重推出的三處社會住宅BOT案,僅廿一%租金低於市價八折,她認為,以BOT模式興辦社會住宅,企業為賺取利潤,當然是有利可圖才願意投資,完全背離社宅照顧弱勢的原始意義。 
租金方面,林育如認為,公部門從市場機制觀點出發,只想著打幾折優惠,卻沒有考慮弱勢族群是否真的付得起房租,市府應該評估租期、空間大小及租金價格是否符合弱勢者居住需求,否則蓋一堆社宅仍徒勞無功。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地方政府願意出資興建社會住宅是好事一樁,利用公有土地簡單又便利,優於BOT模式,相信公民團體將抱持正面態度看待。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彭揚凱說,社會住宅屬於社會福利政策,本來就不是營利事業,BOT政府一毛錢都不用出,企業為賺錢只好壓低社宅比例,淪為商業用途,本末倒置。 

他認為,興辦社宅的模式可尋求多元方向,不論是找民間企業合作或市府自己花錢蓋,公部門一定要出資補貼,重新評估財務模式,才能真正落實照顧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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